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昨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发文,要求相关部门从本月26日至下月5日免收运送鲜活农产品车辆的通行费,减免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
按规定,各地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收费站在规定期限内对运送鲜货的车辆全额免收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对涉及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入场费等收费,一律在现有价格水平上减半收取。
省物价局强调,凡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或未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财政、物价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均属于乱收费,一律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