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来,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近期我省传销活动仍然高发、多发,屡禁不止,拉人头传销、网络传销此消彼长,诱骗在校学生参与传销的问题较为突出,传销分子暴力抗法和由传销引发的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为增强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防止上当受骗和传销侵害,湖北省工商局郑重警示:
一、警惕“拉人头”传销。“拉人头”传销多以“介绍生意”、“介绍工作”或“招聘”的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利用亲属、朋友、同学、战友等各种关系,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网络聊天等手段,将人员骗往异地,并采取上课洗脑、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威逼受骗群众交纳费用和欺骗、发展他人加入。有的还宣称营销某些公司的产品,实际上并无产品。
二、警惕网络传销。一些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上购物”、“网上兼职”、“网络投资”、“网上私募基金”、“网上捐赠”等幌子,诱骗群众注册为网络会员,交纳费用,并推荐发展他人成为下线会员,从中获得好处。
三、警惕假借“直销”从事传销活动。一些企业和组织假借直销名义,并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优惠顾客等形式发展下线,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酬。目前,经国家商务部批准可以在湖北合法从事直销经营活动仅有雅芳、安利、玫琳凯3家企业。
四、警惕传销向校园渗透。一些传销组织以招聘、实习、兼职、校园代理、介绍工作为名,通过各种途径向校园渗透,诱骗在校学生和毕业学生参与传销,使广大学生误入歧途。
五、警惕假借“天津天狮”公司名义的传销。当前,我省假借“天津天狮化妆品有限公司”、“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的问题较为突出,一些外省群众被骗来我省进行传销,需要高度警惕。
六、警惕传销组织欺骗性宣传。一些传销组织打着“连锁销售”“特许经营”“加盟连锁”“消费返利”“异业联盟”等幌子,谎称“国家搞试点”“响应西部大开发号召”等名义进行欺骗性宣传,诱骗群众参加传销。
七、警惕传销组织在居民区聚集。传销组织利用居民社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部位出租房屋,聚集外地群众,诡秘开展活动。请广大居民和房屋出租户保持警惕。
湖北省工商局提醒全省群众,注意辨别和防范传销,如果发现传销组织从事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当地工商机关(举报电话:12315)、公安机关举报。(来源: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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