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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有感于教育局长状告下属

http://bbs.cnhubei.com  2008-4-10 11:19:7  

  据4月4日《长江商报》报道,2006年10月,湖北省蕲春县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王纲在网上举报该局局长刘建文和副局长游国庆“腐败”,但后来又向刘建文公开道歉。一段时间后,王纲又称举报属实,此前道歉是被逼。2007年7月,刘以诽谤为由将王纲告上法庭。此案即将开庭。

  到底谁是谁非,开庭审理后法院自有公正判决,让笔者眼前一亮的,是该局局长刘建文超乎寻常的做法——当自己的下属在网上散布自己的“坏消息”时,他没像制造“稷山文案”、“进京抓记者案”的县委书记那样,在自己不出面、不向法院提起自诉的情况下,利用职权打击报复,而是自己出面,以一个普通原告的身份直接起诉对方,依靠法律为自己讨回公道。

  有人会说,刘没有县委书记那么大的能量。但是,一个正局长和一个副局长,联起手来报复手下的办公室副主任几乎是易如反掌,如“因工作需要”将其平调到条件最差的边远地方当个校长什么的,如以工作能力差、考核不过关等为由让其在下年度双向招聘时落聘,如起草一纸报告建议有关部门将其就地免职等。但是,这位刘局长没有这样做。为什么呢?

  笔者认为,是这位局长把自己看成了一个与被告完全平等的人,而不是一个手握大权的顶头上司;他懂得这样的道理:在不涉及公务的个人纠纷面前,要把权力放在一边;他相信法律的公正,不相信什么潜规则;他愿意走正道,不愿意走邪道;他喜欢光明正大,不喜欢暗箱操作;他看重人格高尚,不想做卑鄙无耻之人。

  总之,在这件事情上,这位局长表现出了一个现代公民的基本法制素养,体现了现代官员主动的自我约束精神,给其他官员做出了表率。

  当然,当我们建立健全了真正的法治社会的那一天,这位局长的做法就不需要夸奖了,因为到那时,即使是政府部门与普通公众、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之间的纠纷,都将越来越多地利用法律的渠道来解决。(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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