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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日报:干部举报领导遭报复

http://bbs.cnhubei.com  2008-4-10 11:24:6  

  2006年10月份开始,湖北黄冈蕲春县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王纲网上发帖“举报”该局局长刘建文的“腐败问题”。07年7月7日,刘以诽谤罪将王纲告上法庭,因为此事王纲的妻子曾两次向刘建文下跪求其原谅。4月8日下午,蕲春宾馆,个子矮小的王纲端坐在记者面前,双眼噙泪,声调压抑,一脸悲愤。这个外表文弱、面色苍白的49岁男人,经过长达一年半煎熬后,在走上法庭公开应诉的最后一刻,终于决定“豁”出去了。(4月9日《长江商报》)

  从报道来看,王纲的“举报”已经有几年时间了,但并没有发现有哪个部门组织调查,更无从谈起对举报领导“腐败问题”的处理。而被“举报”的领导,不仅通过公安局,查到网络举报人的真实身份,而且运用多种手段逼迫“举报”人就范,让其六次道歉,最无法容忍的是,“举报”人的妻子二次下跪,向有“腐败问题”的官员道歉!但事情似乎并没有结束,“举报”人竟被被举报人送上法庭,而且扬言“这次一定要让他进监狱”。

  民主法制社会讲究的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举报的腐败问题没有人调查取证,何以称得上是“诽谤”,并且以诽谤罪被法庭立案调查?事实十分清楚明了,“举报”人只不过是小老百姓一个,而被“举报”或者称之为被诽谤者是单位领导,在“举报”PK“诽谤”中,天平自然偏向了领导这一边。也难怪自称掌握大量证据的“举报”人,要洗清自己,只能靠站在被告席上来申诉了,这是我们需要的公平正义法制社会吗?

  “举报”与“诽谤”错在毫厘,结果却相差千里。笔者在事情真相大白于天下前,不敢妄加评论,因为相信法律的公正。只是为法律在这件事情上,没有给“官”“民”提供公平的机会,感到愤愤不平。“举报”长达几年,为什么没有人去调查核实?假若在“举报”之初就有人去调查,即便“举报”与事实明显不符,也可一正视听,“举报”人还会无休无止地“诽谤”吗?

  在倡导“党与消极腐败现象水火不容”的今天,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甚至被迫害的事例并不鲜见,贪官王怀忠在任市委书记时,一位坚持正义的同志就开始举报,在数年的举报过程中,他丢掉了工作,无数次地受到恐吓,举报之路不可谓不艰辛。这样的人,在贪官落马前,不仅自己受到迫害,亲人和朋友也都渐渐远离,甚至被人视为精神病,如果不是这位仁兄背上铺盖卷上中纪委门前“告状”,直到法纪部门将贪官王怀忠绳之以法,这“诽谤”的罪名何时能够洗清。

  纯洁党员干部队伍,既是保证党和国家事业长盛不衰的需要,也是百姓期盼社会和谐的心愿,在反腐败的焦点上,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一致的,可是在有的地方却不是那样,特别是在腐败分子嚣张的地方,诸如“举报”变成“诽谤”,“告状人”变成“刁民”,而真正需要惩治的腐败分子却俨然成为审判者。网民以为,要消除腐败,还是应该法律面前官民一律平等,人人享有同等的话语权,不要轻易用诽谤罪来恐吓、来堵嘴。(来源: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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