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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宏辉陶瓷有限公司偷税案

http://bbs.cnhubei.com  2008-5-5 9:44:31  
    案例2:武汉宏辉陶瓷有限公司偷税案
  武汉宏辉陶瓷有限公司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农场107国道南九支沟西,法定代表人汤亚辉,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主要从事陶瓷生产及销售。2005年4月14日办理税务登记,现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查证,该公司在2006年经营期间,采用少记收入、少申报等手段逃避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该公司属于偷税行为,国税机关依法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限期补缴增值税49299元,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2、对上述增值税违法行为处罚款24649。5元;3、责令限期对相关帐务作出调整;4、鉴于该公司偷税金额占应缴税额的34。9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10号令》第三条,该案件涉税情节及金额已达到移送标准,遂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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