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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7:当阳市万利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系列虚开发票案 当阳市万利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由浙江乐清人赵顺国和湖北当阳人张新龙各出资25万元,主要从事废旧金属回收和销售,2005年9月注册并完成税务登记,后屡次变更经营地址,迁至当阳市坝陵办事处河滨路,2007年1月17日注销。 经查证,该公司2005年9月至2006年12月期间,采取编造虚假身份证、虚构收购业务等手段,填开废旧物资收购发票49225份,涉及当地15个县市区。同时向湖北当阳市、浙江乐清市、福建等地 7个单位虚开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 2408份,虚开金额69069130元,造成抵扣税款6906913元。2007年1月23日,赵、张二人成立“三无公司”当阳市天宇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继续采取以上非法手段填开废旧物资收购发票17000份,并向当阳金鑫铜业有限公司虚开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159份,金额15876348元,造成抵扣税款1587634元。 调查认定该公司偷逃增值税829。04万元,并因本案造成国家税收直接损失2850。83万元。上述三公司虚开发票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已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目前犯罪嫌疑人赵顺国、张新龙已被公安机关抓获,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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